尊敬的领导: 我是南阳百利全开发的财富公馆业主,我的购房合同约定是2017年5月1号交房,至今房屋仍没有通过相关部门验收,但开发商自2017年9月份已经私自电话通知领钥匙,条件是需要缴纳1.4元/平方的物业费,财富公馆现在还没有小区大门及入户过道,院内还是垃圾场,没有任何公共设施和绿化, 请问:1、未经验收能向业主交房吗? 2、没有达到交房标准,业主装修、入住出现安全问题谁负责?3、全款买房,至今不开发票、备案,是不是偷税漏税? 4、没有物业管理资质,强收高额物业费,1.4元/平,是不是黑恶行为? 恳求回复,让业主明明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