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百利全开发的财富公馆没验收,强行交房[编号:708043]

   留言    2018-09-22 15:26:00

  尊敬的领导: 我是南阳百利全开发的财富公馆业主,我的购房合同约定是2017年5月1号交房,至今房屋仍没有通过相关部门验收,但开发商自2017年9月份已经私自电话通知领钥匙,条件是需要缴纳1.4元/平方的物业费,财富公馆现在还没有小区大门及入户过道,院内还是垃圾场,没有任何公共设施和绿化, 请问:1、未经验收能向业主交房吗? 2、没有达到交房标准,业主装修、入住出现安全问题谁负责?3、全款买房,至今不开发票、备案,是不是偷税漏税? 4、没有物业管理资质,强收高额物业费,1.4元/平,是不是黑恶行为? 恳求回复,让业主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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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回复:
  网友你好:
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经受理,请记清你的留言编号,以便随时关注调查结果。 网友:你好!
房屋竣工验收问题,请向市住建委咨询反映。物业管理企业收取高额物业费问题,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下列工作:(五)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价格公示、违规收费活动;请向价格主管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