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我是车站北路翰林华府1号楼的业主,翰林华府物业(明欣物业)不处理业主们提出的问题,不找业主商量的情况下以不交物业费不收水费的方式停业主的水,造成了部分业主停水不能正常生活,事情经过:2016年2月份翰林华府通知交房,去物业领钥匙的时候,除了大修基金、预存2017物业费、装修押金等合情合理要交的费用之外,还要求交每平方80元的壁挂炉钱,不交钱物业不给钥匙,当时为了快速装修房子的情况下被逼无耐交了这10000多元的壁挂炉钱,到现在物业也不给说法,所以我们一直没有交物业费,现在物业以此停止了所谓的物业服务(停水),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日常生活,请相关领导严惩这黑心的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