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工兰乔圣菲物业是为业主服务吗[编号:710414]

  admins 留言    2019-03-13 15:57:00

  三期三栋楼于2018年12月交房,现在开始装修。说是为小区业主负责,水泥和沙的运输车辆不让进入小区,让在小区大门外再倒运进小区。但是物业却允许一家经营水泥和沙的卖家,在小区楼下售卖。?????真的是为业主考虑吗?恐怕还是利益输送在其中,业主的不便利就是盈利的市场

  已回复
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回复:
  网友你好:
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经受理,请记清你的留言编号,以便随时关注调查结果。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天工兰乔圣菲物业运输车辆不让进小区问题,我们已向卧龙区住房城乡规划局进行了通报。现经了解,现经了解,该项目开发建设单位为河南天工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前期物业委托南阳市恒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并于2015年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该住宅小区共有住户1860户,现入住率已达60%。该物业公司应装修业主要求从2019年元月起,以微利供应水泥、沙和红砖,其中大厂伏牛牌水泥每袋32元,大厂中联牌水泥每袋32元,河沙、工程用翻斗车每车45元,红机砖每块1元,轻质大砖每块10元并在小区进行了价格公示,业主可自愿购买,物业公司并不强买强卖和垄断经营。
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条赋予工商部门的职责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的,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被指定的经营者借此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者滥收费用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南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有公平交易科,其职责是:“组织实施全市有关反不正当竞争和直销监督管理、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直销活动;查处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贩私、违法直销和传销等经济违法案件,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协调相关方面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赋予公安部门的职责是:“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作为房管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我们已经将上述问题向卧龙区住房城乡规划管理局进行了通报,要求他们对物业公司依法开展包括约谈在内的必要行政指导,经指导后,如果确属物业服务企业的问题而又拒不改正的,一旦上述有关部门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我们将会依照信用管理办法将物业服务企业的强买强卖、垄断经营等行为记入不良行为或者直接列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