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领导们严惩黑开发黑物业,还南阳地产、物业一片蓝天[编号:711772]

  121qwqw 留言    2019-06-22 09:57:00

  开发商:南阳中元阳光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建设路1616号
物业:南阳市弘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小区一共5栋楼,2500多户。自2017年交房至今,黑开发黑物业存在以下严重问题:
1、设施配套不完善,强制交房。没有《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2个变压器供5栋高层居民楼,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2、强制收取收取大修基金、契税、燃气初装费、办证费用、房屋面积补交款等费用,每户都在3万元左右,所开收据只写后期费用,而且违法代收大修基金和契税无办证、未移交相关部门,涉嫌侵占挪用涉及款项达8000万元之多。
3、严重的偷税漏税。开发商收取的各项费用和物业的水电等费用都是打白条,偷税数额巨大。
4、房屋实际交款面积和房屋实际面积存在较大偏差,涉嫌面积房款欺诈。在没有房管部门测绘的情况下,私自测量收取房屋面积补交款,每户多达7000-----100000元。
5、代收业主燃气初装费2800元,未移交燃气公司。业主只能用液化气生活,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
6、装修押金一直久拖不退,逼迫业主抵扣次年物业费和水电费,隐形敲诈,霸王条款。
7、黑开发黑物业私自更改规划设计,毁坏绿化和公共活动场地。
8、物业费与服务不匹配,物业费1.3每平方,再加上电梯使用费、公摊电费等,物业费高达2.1元。
中元阳光置业频繁更换法人,黑开发黑物业在6月15日携款潜逃,诈骗,隐匿罪行,逃避法律恁罚的卑鄙行为,请领导们严惩黑开发黑物业,还南阳地产、物业一片蓝天。

  已回复
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回复:
  网友你好:
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经受理,请记清你的留言编号,以便随时关注调查结果。 网友:你好
你所反映的“请领导们严惩黑开发黑物业,还南阳地产、物业一片蓝天”【编号:711772】投诉件,涉及项目为南阳市五交化仓库改造区域,小区名称为阳光花园,属于南阳市中心城区问题楼盘整治项目,请向卧龙区房地产整治专班反映。

你反映的问题还涉及多个部门,包括住建、市场监督(价格)、税务、规划、公安、城市执法等部门,现将《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列举的有关部门职责罗列于下:

第七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下列工作:

(一)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监督建设单位履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监督检查房屋装饰装修活动;

(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用房、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规划,负责对违法建筑的认定;

(三)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负责查处违法建筑、毁坏绿地等行为;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无照经营活动;

(五)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价格公示、违规收费活动;

(六)公安机关负责监督检查治安、消防、技防、保安服务等活动;

(七)质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和计量监管;

(八)财政、审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九)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污染环境行为;

(十)人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的监督检查。

已经实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设区的市、县(市、区),对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另有调整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四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召集,物业管理、公安派出所、城市管理等部门和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经营单位等各方参加。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本辖区内物业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第七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公安、环保、城市管理、工商、人防、质监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联系单位、举报电话,依法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行为。

另外,对于可能涉及物业管理的问题,我们已经向卧龙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了通报,要求他们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