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道泰和小区物业乱收费[编号:712816]

   留言    2019-08-23 11:08:00

  人民的公仆你们好!不平不公之事投诉无门,胸中怒火压抑已久,不吐不快。北京大道泰和小区开发商就是老板,就是物业,门卫也是开发商亲戚。每月物业抄水电表,表的钥匙由物业掌管,水电费只能交给物业,逾期不交就停水停电,多年以来物业已数次私自加价收取水电费,现在电费每度已达0.7元,水费高达每吨4.6元。物业还强制安装充电桩,业主们需购买电卡才能给电车充电,一元仅能充电四五个小时,根本充不满。每次水电涨价的理由是***小区都涨了,极其敷衍。业主不交的话就停水停电,业主们任人宰割,苦不堪言,整天担忧哪天水电又涨价了?啥时候是个头啊?业主们就是希望早日能按国家标准正常缴纳水电费,希望你们为百姓做主,还百姓一个公道!

  已回复
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回复:
  网友你好:
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经受理,请记清你的留言编号,以便随时关注调查结果。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sj712816北京大道泰和小区):
  贵局所转业主“北京大道泰和小区物业乱收费”的投诉件中所涉及的小区位于高新区辖区, 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五)项规定,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有“处理物业管理中的投诉”职责;根据该条例第七条之规定,该小区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有“调解物业管理中的纠纷”职责。另外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四十九条规定,“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而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共同上级是高新区管委会,故应当将本投诉转交给高新区有关部门处理。
  另外,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价格公示、违规收费活动”之规定,请转交市场监管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