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顺达置业违规强收大修基金[编号:715138]

  余秀良 留言    2020-06-09 17:45:54

  南阳市卧龙区工业路与红庙路口有恒顺达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金汇城小区,开发商强制代收业主房屋维修大修基金,经业主多次催促,开发商拒不把大修基金上缴专用账户。望政府急民之所急,责令开发商早日把业主们的大修基金缴入专用账户。

  已回复
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回复:
  

接到留言转办处理单,我中心工作人员及时与该业主进行电话联系。现将有关物业维修资金方面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核查,南阳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系统显示:截止2020年6月16日,金汇城小区已向我单位上报楼盘信息且已在该系统内开设专户,但该业主的物业维修资金未交存至市维修资金专户。

按照规定,购房人应当在办理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确认手续前,直接将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开发建设单位不得代收维修资金。

综上,余先生可以尽快将开发企业代收大修资金的凭证提供至我单位,工作人员核查属实后将及时与恒顺达置业有限公司有关人员联系,督促其将代收的大修资金按规定转存至维修资金专户。

若经我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后开发企业仍拒不履行义务,根据《河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业主或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开发建设单位、公有住房原售房单位及相关单位之间就维修资金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则业主可以带上当时开发建设单位代收物业维修资金的凭证,到南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或直接诉至法院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