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海昌房地产公司赖账不还[编号:715533]

  王文 留言    2020-07-20 14:51:17

  本人2014年1月在范蠡路购买了一套海昌房地产开发的一套商品房。2019年5月取得“不动产权证”,产权面积与2014年与海昌房地产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销售面积少了0.5平方米,多次与海昌公司交涉,海昌公司一致拖欠,答应退款退差价,就是不履行退差价的责任!多收了7年的物业费面积,公摊面积等相关费用,拒不退款!本人多次打电话联系,公司拒不接电话,去海昌公司售楼部相关人员也是置之不理!希望人民好书记为民主持公道,对赖账不换海昌予以严惩,尽快退换我的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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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回复: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中心已责令海昌公司,尽快依照合同约定,妥善解决业主诉求。关于此问题,我中心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