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否为个人首套房[编号:729620]

  黄光磊 留言    2023-10-20 16:24:36

  尊敬的领导!《关于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市关于落实的政策通知9月13日已经实施,查询名下商品房显示,老家农村宅基地认定为首套房,导致贷款利率不能调动。据了解此类情况很多,还请领导研究此类情况。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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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回复: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所咨询的农村宅基地问题,已和您电话沟通,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负责城区房屋登记工作,市区周边有各区负责,您的宅基地属地为宛城区,请到宛城区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咨询解决相关问题。

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