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牛路绿都云上风华16号楼强行补差价[编号:729824]

  徐 留言    2023-11-02 08:34:51

  1、绿都云上风华16号楼,是云上风华小区的第一栋楼2020年5月底开盘,开盘最高价9600多平,到十月份房子降至七八千一平都能买到,首购者损失都在一二十万以上!可也一直没听说绿都给这首批认购者、对绿都的信任者、支持者的损失给予以任何形式补偿!而且还派出保安对首购的个别问询者给予呵斥! 2、现在面临交房了,绿都提出16号楼小套的面积都多了0.72,要补差价!!!我们高价上车的这批首购底层老百姓想弱弱问一问:一间房子单从六月到十月一套最少损失一二十万,更不说后来又一直降价!这个差价谁来补?二问这0.72是谁量的?是我们政府指定的权威部门吗?量时有我们部分业主代表参加吗?用两年前的高房价来补现在的面积差合理吗? 3、更欺辱这批首购者、对绿都信任者和支持者的是,补差价的补法是:高价买房的,按你买房时的高价补!买时啥价位就按啥价位补!绿都要把这批人当傻子一坑到底吗?要存心制造社会不和谐因素吗? 按时交房或提前交房就像我们业主按时还房贷或提前还房贷一样!是彼此的义务和责任!不是炫耀和加价的筹码!希望绿都也不要拿合同和法律来威胁这批遵纪守法的底层老百姓,绿都虽然有专业的房产合同法务团队和有关部门的庇护!但我们相信任何法都是以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为基础的!南阳也不是绿都的法外之地!!!!

  已回复
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绿都云上风华补交面积差价问题我中心已收悉,现进行如下回复:1、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2、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立了“南阳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开发建设单位依法依规从名录库中选择测绘服务机构,政府部门不强制指定某一测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