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资金监管科拖延不作为[编号:730965]

  查华苗 留言    2024-01-15 18:07:53

  书记,您好,我叫查华苗,电话13222690310,这是我向政府反映的第五封信了,我自7月份向南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资金监管科胡科长61387871(至今已经有快2个多月联系不上),每写一封信,他们就联系我一次,处理一点点,已经半年多了,没有彻底解决好,我7月开始从南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宛城区住建局反映了从市政府咨询得知,两年来,我所购买的同晟财富广场B-526房间,所交的60多万房款,被同晟财富广场开发商私自挪用达2年之久,没有第一时间进入到资金监管户这件事情,经政府协调,财富广场只退还了我部分房款,剩下35万多,一天拖一天,宛城区住建局也给我回复说2023年11月15号前一定打给我,最多不超过20号,现在已经2024年了。他们还没有给打钱,又是遥遥无期,我已经对他们彻底失去信任,这对我来说,损失相当大,现恳求相关部门按照文件《宛不动产(2022)66号》第十九条,不予审批拨付其重点监管资金和一般监管资金,停止该预售项目网上合同备案业务,并责令退回我剩下的房款,不要再给他们任何机会了,这都已经过去半年多了,我还有35万没有拿到,出尔反尔,毫无诚信的企业,必须重罚!至今为止,我多次投诉,相关部门没有重视,不打钱就应该重视他们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查处,为什么一直迟迟不行动呢,谢谢!

  已回复
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回复: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结果反馈如下:经查询,同晟国际项目位于光武路以北、仲景路以东,为市302问题楼盘之一,2022年被列入省第一批“保交楼”项目。

接到您的投诉后,我中心财务科(资金监管)在核实投诉内容的真实情况后,第一时间向企业下发了《告知函》,要求企业进行整改;同时中心人员与您进行了沟通,因您的购房款没有进入监管账户,无法从监管账户退款。在充分了解事情的原委情况下,为维护购房人的权益,我们积极协调企业与投诉人沟通解决问题。据了解,企业已与投诉人达成退款协议,按时间节点进行退还,至目前,企业已由自有资金账户将您购房款55万元已退还,剩余5万元按计划于近期退还。

同时,我们再次提醒广大购房群众在购房时,一定要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按照上面提供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进行交款,避免在产生纠纷时自身权益无法维护。

另我科室工作电话按照大厅要求设置于职能间内,工作人员则全部都在窗口办理业务,故办公电话会有接听不及时的现象发生,对此我们深表歉意。

最后,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