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卧龙区七里园乡独山村户籍居民符合一户一宅,确权登记已经好几年,不动产权证一直没有发放,是什么原因?群众单独办理的相关法律依据和条件是什么?
网友您好:
根据(自然资发〔2020〕84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规定:对合法宅基地上房屋没有符合规划或建设相关材料的,地方已出台相关规定,按其规定办理,未出台相关规定,位于原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出具规划意见后办理登记,位于原城市、镇规划区外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前建设的,在办理登记时可不提交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后建设的,由村委会公告15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按照审核结果办理登记。独山村位于城区内,其规划权限属于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目前高速圈城区范围内正在进行土地性质甄别工作,并协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规划意见。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的材料包括:
a)申请人身份证明; b)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c) 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材料包括:
a)申请人身份证明;
b)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批准用地的文件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c)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d)地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
e)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确认建筑区划内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