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市领导、中级法院的领导,你们好!打搅你们了,我们做为一个弱势群体,一场交通事故,拖了几年,我们现在连找谁维权都找不到了,法院的判决让我现在找谁要我垫付款也找不到了,上次反眏的问题大致是:我与2014年在唐河凤山路撞到一名无主流浪老太,当时我出于人道,通过福利中心垫支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等等共计十多万元,因我不是监护人,又无主,所以有唐河县社会福利中心代为起诉,当时福利中心说拿到赔偿金后返还给我,一审法院和保险公司都认可这个钱,我在一审、二审法庭上都要求返还我垫支的钱,可以由福利中心代为归还,二审中院不支持福利中心拿到死者的死亡赔偿金,又按当时交警队主次责任,死者应当承担30%的责任,可流浪老太又无经济能力,又无监护人,无法拿到死亡赔偿金,二审中院又判定医疗费全额给县医院,这就差了5万元的差额,尊敬的中院领导们,我做为一个当事人,我应该找谁主张权利,我做为被上诉人,我有权利申诉吗?中国二级终审制,我做为弱势群体,我的申诉好通过吗?如申诉不能通过,我还能拿到我垫支的款吗?我应该找谁要我的血汗钱呢?我上有80多岁的老人,下有孩子在读书,我希望市领导和中院领导给我尽快解决,给我指明怎样维权,别在让我们弱势群体再走弯路,别在让我们心寒,一个交通事故让我们拖了将近4年,公民还维得起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