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华道多不服卧龙区人民法院2017年12月14日作出的(2017)豫1303立民初20号民事裁定,华道多于2017年12月19日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书面提起上诉,由南阳市中级法院立案庭法官郭林慧承办,从华道多2017年12月19日上诉之日起至今南阳市中级法院立案庭法官郭林慧超期拖延审结华道多上诉一案,至今未结案。南阳市中级法院立案庭法官郭林慧严重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对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30日。属于故意侵害原告的合法权益,郭林慧不作为.乱作为及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要求追究南阳市中级法院立案庭法官郭林慧超期未结案违法违纪行为。
举报人华道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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