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关于方城县致青春酒吧被彭典霸占一案,他仗着父亲是在县纪委上班,把我酒吧所有设施设备全部拉走,并不付我租金。此案一审方城县法院判决不公,后上诉到南阳中院,后发回方城县赵河从审,可是又过去7个月没有消息,官司打了两年多了。就因为他们是在某单位上班就可以不讲法律吗?请领导给于解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