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您好,我是镇平县居民,我与新野县五星镇居民马永田有债务纠纷,2007年经新野县人民法院五星法庭判决,马永田赔偿我人民币3万元,民事判决书号:新五民初字2007第079号!随后,我申请新野县法院执行,并交付执行款。然而,12年过去了,我多次去新野法院,要求新野法院执行该案件,新野法院均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诿我,无奈之下,我又去南阳市中级法院上访,南阳市中级法院让我回家等消息——又是踢皮球!3万元的欠款,12年的推诿!!!每年执行2500元,每月执行200元,我的案件也该执行完毕了!!!请书记适当管理一下这群懒政人员,不要让他们给南阳政法系统抹黑。不给书记找麻烦,年前我将去河南省高级法院反映这一情况,让省高院的法官们知道新野法院的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