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法大还是人情大[编号:709958]

   留言    2019-01-30 13:21:00

  因与李XX8年前一宗房宅基地买卖纠纷于2018年元月依法提起诉讼,2018年4月份在桐柏县法院法官主持下以(2018)豫1330民初387号调解书确认,我与李XX达成调解协议,李XⅩ本年分6、7两月偿还(每月还50万元)调解书规定的义务,但李XⅩ并没有履行还款义务,2018年9月份我申请桐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李XX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家中有车,有房,有经济实力并且经营的有公司,公司工程结算每次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进出,然而桐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几个月来并没对李XX采取任何措施,究其原因是有关系人在法院充当李XX的保护伞,由此才导致该执行案子不予执行。我现在桐柏县吴城镇经营林业苗圃、商品林、花卉及林下中药材种植等,因春节临近现欠农民工工资急需支付,我多次电话,信息及面见桐柏县人民法院院长何志,主管执行付院长梁勋操,执行员邓卫东等均没结果,没办法的情况下,只有求助领导,中国是个法制社会,难道在桐柏县人民法院人情大于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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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法院回复:
  网友你好,具体案件办理进程,请向承办法官询问。如果你认为该院拖延办案,消极执行,可以向该院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法院执行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