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级法院秦院长及纪检组:
南召法院党组成员沈建峰不是南召法院的员额法官,没有办案的资格,但却利用在2019年前分管立案庭的便利,把已在法院办案系统分给其他审判人员的案件材料强行扣下自己直接办理,并借机向当事人索要好处,此败类经常的做法是强迫原告出钱让他以处出办案之名到著名风景区游玩。2018年纪委已查实了沈建峰用以上方法扣留办理的原告南召县兴利达岗石有限公司的诉讼案过程中强迫原告出巨款让他和我们的同事褚松谦到四川都江堰、成都、乐山大佛游玩的旅游索贿的违法事实,但纪委特别是驻南召法院纪检组长靳三霞顾忌会影响南召法院2018年年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成绩而迟迟没有给沈建峰处分。我们想不通的是:
1、是谁给了南召法院党组成员沈建峰十八大后仍不收手、不收敛,没有办案权却违法办案并向原告索贿的胆量?沈建峰十八大前就利用立案的权力大肆向原告索贿,每案给500元就立案,不给钱就拖上一个月也不立,直到给钱为止,当时在南召已是公开的秘密,提了党组成员后仍把持立案权长时间不放。
2、沈建峰在分管南召立案庭时每年都要以办案为名索贿旅游,南召县兴利达岗石有限公司不是沈建峰的唯一受害人,更不是第一个受害人,沈建峰每年都外出办案四、五次之多,纪委应深挖细查。
3、沈建峰把已在法院办案系统中分给其他审判人员的案件材料强行扣下自己直接办理是否违规?沈建峰这样做地目的很明显,就是为了掩盖违法乱纪的事实,因为案件都要在别人名下,法院办案系统不会显示他违法办理的案件,沈作为党员可以说是居心叵测,就是为了逃避查处,该行为是否应给予处理?
4、2015年南召法院立案庭长王荣波因父亲去世违规收礼办丧事而被纪委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沈建峰作为分管领导却没有受到任何处理,请纪委复议此事。当时纪委在一并查处沈建峰在被提拔为法院党组成员当年就公然借他女儿沈旭出嫁之机向南召律师界打招呼送礼的事实时,沈建峰通过我们豫宛律师事务所的同事胡国峰向我们打招呼与他串供来抗拒纪委的调查,最后使他逃脱了惩处。我们的同事卢长喜律师已是肺癌晚期吃药的钱都没有也被迫借褚松谦300元去给沈送礼,我们近年一直在寻找当年与卢长喜一起在南召会仙园饭店与卢长喜同桌吃婚宴的人以证明沈建峰的冷血和贪婪。我们决不放弃,请纪委领导也不要放弃。
最后,请纪委及南阳中级法院领导就已查实的违法乱纪事实给沈建峰以重处分,以阻止他十八大后仍不收手、不收敛胆大包天的行为,因为我们已听到沈建峰已扬言:自己已50多岁了,给个处分也无所谓,只要不撤职,随便。真是张狂之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