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法院张少普包庇地方恶势力渎职失职[编号:710965]

  油桃红薯 留言    2019-04-26 23:54:00

  就腾红彦状告淅川县上集镇东川村魏营组魏建林,薛凤仙,魏玉三侵权案件中存在失职渎职。原告从内乡跑去淅川投资为大淅川创效益投资几十万,结果厂棚机器所有设备以及生产用工具全被以上三被告出庭作伪证拆除。原告腾红彦时至今日连一个螺丝钉都没看到不知被拆除的彩钢厂棚机器设备去向,上诉到淅川法院后主审法官压根就不闻不问侵权一事,直接打电话给原告腾红彦要求撤诉,主审法官张少普对腾红彦说可以把你的机器设备归还给腾红彦但不要起诉,后腾红彦不同意张少普法官直接来个倒卖土地使用土地,为什么我不起诉也没见土地部门追究我以起诉张少普法官就发觉我存在犯罪?难道在上一案件腾红彦起诉魏建各的案件中主审法官赵修远就不懂法了吗?二审中院的主审法官也不懂法了吗?就张少普一人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吗?还是张少普法官跟本身案件有什么厉害关系,张少普法官对原告腾红彦有这么大的偏见?而且在3月8号开庭明知道原告腾红彦不在家还对原告腾红彦发了一张拘传的传票,并亲口对原告的代理律师说吓吓原告。张少普也曾多次打电话恐吓原告腾红彦说你们这个案件已经涉及刑法了要是原告腾红彦不撤诉他就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这个案件也就此停审,等公安机关调查没有违法行为再重新审理(腾红彦有张少普恐吓的电话原录音)一个简单的民事侵权案件咋就被张大人审成刑事案件了?就算够成刑事案件也得把我的民事侵权审理结案吧。难道中国的法律就是这样么?我的私人财产就这样被他人侵占也无处伸冤吗?而且拆除我木材加工厂的还存在地方恶势力,这是不是在恶势力撑腰做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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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法院回复:
  网友你好,如果你认为法官有违法违纪行为,可据实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