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宛城区区委回复,中院有领导参与“豪盛问题”专班,为什么在丽都酒店只能见到豪盛公司的人,是否豪盛公司就代表了专班?请问中院哪位领导参与? 宛城区委督查室回复:网友你好,关于豪盛公司及鸿德集团所涉案件纠纷问题,目前已成立由市政法委牵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宛城区法院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 “豪盛问题”专班,广泛接收权利人的诉求申请,并形成多方联动,多元化解机制,全力推进解决业主与豪盛公司及鸿德集团的纠纷,在专班共同努力下,涉及豪盛公司系列案件正逐步化解。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依法依规协调处理豪盛与业主之间的矛盾,最大限度的保证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网友您好!南阳中院、宛城区法院关于豪盛公司涉执案件高度重视,市中院指定执行局一名副职对涉执案件进行指导和监督,以宛城区法院为主依法处理涉执案件。目前在市委政法委的协调下,案件正在依法办理过程中。感谢您对书记留言板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