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田源新城业主,由于我和开发商纠纷,到卧龙区法院立案,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推到豫宛宾馆问题处理专班,专班的电话也没有,我想问下领导。专班可以凌驾在法律之上吗?我符合立案条件为啥给我推到一个政府临时部门里面。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
市中院已督促卧龙区法院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做好释理答疑。
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