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 毛杰,男,1976年2月出生,南阳旺盛文化苑小区业主 被举报人: 李永旺,南阳旺盛房产公司法定代表人。 一、 举报事由 被举报人李永旺藐视司法权威,在国家司法机关(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现场,公然暴力殴打业主,严重扰乱司法秩序,侵害他人人身权利;同时被举报人公司长期违约,拒不办理房产证,违规索要巨额利息,侵害业主合法权益。 二、 事实与经过 (一) 法庭现场公然施暴,藐视法庭权威 2026年4月1日上午10时许,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民事审判庭(主审法官:王妮)主持调解南阳旺盛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业主房产纠纷一案。举报人作为业主依法参与庭审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被举报人李永旺全然无视法庭庄严与纪律,将司法审判场所当作个人发泄私愤、震慑业主的“秀场”,行为极度嚣张: 1. 入场后,李永旺盛气凌人,呵斥业主为“法盲”、“胡搅蛮缠”,并污蔑业主依法维权是“找麻烦”。在未进行有效沟通的情况下,当庭蛮横宣称“我不同意调解”。 2. 暴力行凶:在其气势汹汹离开法庭时,突然转身对坐在法庭后排旁听的举报人公然实施殴打,现场秩序瞬间混乱,法院二楼其他庭审被迫中断,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二) 严重伤情与后果 事发后,举报人被立即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轻型、脑震荡、眩晕、耳鸣、颞部肌肉损伤及面部软组织挫伤。 (三) 房产纠纷及违约事实 举报人及业主于2013年购买旺盛文化苑房屋,已按合同足额支付50%首付款,剩余50%尾款约定通过银行按揭支付,但因旺盛房产公司自身手续不全,长期未能办理银行按揭且房屋产权证拖延十余年未办。 现具备办证条件后,被举报人李永旺反向业主索要尾款及十多年“巨额利息”,该主张无合同依据、无法律依据,且系其旺盛公司根本违约在先所致。 三、 行为性质与危害 被举报人李永旺的行为性质极其恶劣,危害性极大: 1. 践踏司法权威:在国家审判机关庭审现场公然施暴,严重破坏司法秩序。 2. 社会影响极差:在公众面前暴力行凶,严重损害司法机关公信力,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四、 具体举报请求 1. 严肃查处暴力违法行为:请求法院依法对李永旺在法庭现场殴打他人的行为予以司法拘留,并承担相应民事赔偿. 2. 督办房产纠纷:责令南阳旺盛房产公司履行合同义务,立即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依法驳回其索要“巨额利息”的无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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