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力公司提供供暖服务的同时又手握测温权,谈何公平公正?[编号:716720]

  方平 留言    2020-12-16 22:26:31

  黄副市长,热力公司的领导们:寒冬已至,本来供暖是一件民生工程,良心工程,但是请看看留言板的帖子,请下基层去供暖不达标的小区看一看,收着全额的暖气费,老百姓本该享受法定的供暖服务“全额”给到了么?是的,每个小区的情况不同,供暖用户数量也不一样,但是根据《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省政府令183号)之第二十七条 热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的,可以向热经营企业提出温度检测要求,热经营企业应当在12小时内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由双方签字确认;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双方认可的有室温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   自热用户提出温度检测要求之日起,非因热用户原因导致室温不达标的,热经营企业应当承担检测费用;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不达标的,应当按照规定减收热费。室内温度低于18℃(不含18℃)、高于14℃(含14℃)的,按日减半收取热费;室内温度低于14℃(不含14℃)的,按日免收热费。供热开始之日后5日和结束之日前5日除外。 就是这个18℃,老百姓家里的电子温度计,水银温度计的读数明明是15℃,你们手握测温权,拿你们自己的探头测温器一测,就是高于18℃,会误差3℃以上,你们的测温器放在人体的腋下会让一个37℃体温的正常人,显示40℃发烧,你们好意思吗?一边提供供暖服务,一边自己手握测温权,谈何公平公正?让第三方来测温,还需要双方认可的机构,试问南阳市哪家机构可以承担测温的第三方服务?请公示出来。同样作为央企的移动和联通,服务已经很不错了,因为有竞争,有通信用户市场的倒逼,作为国电投,一家独大提供供暖服务,切不可因为垄断而不顾民意,让一个民心工程成为民之哀伤。 今年我家缴了暖气费,今年供暖一直没超过18℃(家里三个温度计,一个电子温度计,一个热力公司的测温插座,一个水银温度计),微信公众号报修没有实际作用,流程就是会有测温人员上门测温,热力公司测温人员用探头测温仪一测就是超过18℃,说真的,我不认可,因为我不相信探头测温器的准确性。接下来我准备再购买10个品牌各不相同的温度计,看看温度多少,我就不相信,市面上十几个合格的温度计产品测量出的温度都在18℃以下,而热力公司还能测出来18℃以上,难道这十几个温度计都是假冒伪劣产品?如果是这样,可以写一篇文章去自媒体投稿了,题目就叫做《真假18℃,百姓家里十几个温度计不敌热力公司一个温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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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反馈给相关负责人员,抓紧核实处理中,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您如果有供暖方面的问题,可随时拨打热力客服热线96966或60182222进行反馈,我们一定会尽心竭力为您解决您所遇到的供暖问题。热力公司绝不会推卸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情,愿意随时接受大家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