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超过18度的室温对得起交的几万元的暖气费用吗[编号:716726]

  侯 留言    2020-12-17 15:52:30

  我是范蠡路尚城国际A区高层住户,我家连续多天的温度为16度左右。当时安装时候交了一万元的初装费。加上室内建设花了几万元,安装时你们咋不说温度达不了标。去年、今年本月15号至今,我家温度没有超过18度。请问热力公司,我们花了几万元就换来这样的温度。作为企业,你们只考虑自身利益,我们老百姓的权益谁来保证。请你们扪心自问,我们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就换来这样的温度,能否心安理得。一直给你们联系,一年修无数次,为何解决不了问题。请热力公司的领导们好好反思反思。如何解决问题,尽快回复。联系电话15890898666。另根据《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省政府令183号)之第二十七条 热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的,可以向热经营企业提出温度检测要求,热经营企业应当在12小时内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由双方签字确认;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双方认可的有室温检测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自热用户提出温度检测要求之日起,非因热用户原因导致室温不达标的,热经营企业应当承担检测费用;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不达标的,应当按照规定减收热费。室内温度低于18℃(不含18℃)、高于14℃(含14℃)的,按日减半收取热费;室内温度低于14℃(不含14℃)的,按日免收热费。请问你们怎么处理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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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热力公司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对于您所反映的室内温度不达标问题,您已多次报修,维护人员也在您每次报修之后及时去给您查看处理,且采取了多种办法,但因您房屋处于高层末端,室内安装管道过桥翻墙具多,均采用1.8米暖气片,导致户内循环不好,且阳台无封闭,不聚暖等因素,是造成您室温不达标的主要原因。《河南省集中供暖管理试行办法》中关于室温不达标的相关减收规定,是适用于“非因用户原因导致室温不达标的”。现我方供水压力3.2公斤,回水压力2.5公斤,当天全市二网平均供水温度54度,您小区供水温度53.5度,您入户供水温度53.1度,均在标准范围之内,所以您室内原因造成的室温不达标是不在减收热费范围的。热力公司绝不会推卸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情,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也愿意随时接受大家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