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力公司答非所问,懂不懂什么是法律依据?[编号:735966]

  祁先生 留言    2024-12-16 16:08:07

  编号735589留言,热力公司答非所问。我要的热力公司要求供暖入住率达到40%的法律依据?你们回答的是什么?你们懂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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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热力公司回复:
  

网友,你好!

       有关用热率问题,单元用热率低的,缺少户与户之间的热量维护,供热的房间会通过墙体传导和辐射热量,另外,由于用热率低,局部系统形成短路,供回水压差小,导致系统循环速度减慢,造成供热的房间温度降低。如:《新乡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中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已具备供热条件的住宅小区,申请用热户数达到40%及以上时,热经营企业应当供热;未达到规定热用户数时,由建设单位、业主与热经营企业协商解决。淄政发【2009】30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热工作的意见》对供暖入住率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对单元用热率达到70%以上的住宅,采暖期内用户室温必须达到规定标准;单元用热率达不到30%的住宅,由供热企业决定是否供热。综上,热力公司对用热率的要求是为了确保供热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及保障用户的权益,是行业通用做法,感谢你对供热工作的关注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