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3日晚,一名自称华润燃气公司宛东“网格长”的男性带领两男一女擅闯本人位于书香水岸4号楼1单元1703的住宅并强拆气表,其以抄表排查燃气的理由骗取开门后进屋即要强拆燃气气表,现举报其违法违纪行为: 1、违反工作纪律。本人要求其出示工作证件并提供其姓名、职务等信息遭拒,其骗取开门并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强拆气表的粗鲁行径给本人造成侵害,试想大晚上带几个人上门强拆又拒不提供工作证件的行为是否会造成群众恐慌,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会造成安全事故,当晚有报警记录及相关音视频可证明该违纪行为。 2、违反群众纪律,漠视群众利益。该“网格长”称本人违法用气,本人要求其提供相关法律依据及擅闯强拆的法律文书均无法提供,该住宅系本人于2021年前后通过法院拍卖获取,法拍公告上未明确公示燃气费用事宜,华润燃气未与法院对接过也未向本人履行告知义务,所欠费用27000余元系上任房主冯春平使用所欠,其中约13000元使用燃气本金,另约14000元为滞纳金,燃气公司默许其欠下巨额费用既不阻止又不起诉,充分体现其公司内部管理混乱,躺平不作为的作风,现在妄图用其霸王条款“认表不认人”强加于我,本人于2024年6月主动去新华路华润燃气营业厅缴纳我入住以来的费用,遭到营业员以费用在一个表上无法拆分拒绝,本人也曾向燃气公司提出更换新表予以拆分同样遭拒,燃气公司及该“网格长”不解决实际问题而在无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粗暴一刀切的行为违反了群众纪律。 3、无任何法律依据,涉嫌违法犯罪。本人要求其提供强拆的法律文书,该“网格长”无法提供,本人一再声明这个事情属民事范畴,应走法律途径可去起诉我,最终气表仍被拆下并被恐吓要封堵,本人要求复原或更换新表遭拒,公安机关执法尚需文书,燃气公司何来特权,这与上门抢劫有何区别?骗取开门擅闯民宅涉嫌违法,未经许可强行拆表涉嫌犯罪。 4、本人诉求:(1)核查该“网格长”身份职务并追究其擅闯强拆的违纪违法责任及安排其如此行径相关领导的领导责任,本人录有视频因调查需要可提供。(2)予以更换新燃气表以达到责任清晰、便于生活的效果,保障本人合法权益。
尊敬的用户:
您好,书香水岸4号楼17东用户做为燃气大额长期欠费用户,正常使用燃气后一直不主动缴纳燃气费用,我司抄表员经多次上门催讨依然拒绝交纳。
公司多次催缴记录



为维护我公司合法权益,12月23日晚十九时左右组织人员着工装上门催讨。公司人员到达该住户所属室外后,敲门后户内租户打开房门进入现场,并不存在擅自闯入情况。依据《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核准的燃气价格、燃气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燃气用户收取燃气使用费,并与燃气用户约定支付期限。我司工作人员向租房户进行说明情况,告知因欠费需实施摘表做暂停供气处理。在摘表过程中租房户给现房主打电话,现房主电话中要求不让摘表。我司现场工作人员根据现场情况拨打110报警,
警察到来后,我司工作人员将用户的欠费情况告知警察,用户到来后,情绪激动,在警察的调解下,我们将欠费情况向房主进行解释,用户不认可,我司与户主仍达不成意见,但我司工作人员现场对表具复装并进行试漏检测,暂未实施停气处理。现场情况由警察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制,不存在用户反映的擅闯民宅、暴力拆表等行为,警察一再要求该用户不要转发现场所拍视频,断章取义,否则承担法律责任,如需取证,以执法记录仪所拍视频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