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供电公司回复:
网友你好:
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公司落实后将尽快给予回复,感谢你的关注。
国网南阳供电公司 新能源项目唐河县110千伏风电送出线路工程基础施工由飞龙集团公司合规分包商泰安路桥公司依规中标组织施工,现场共有5个施工班组进场作业,项目部对他们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并要求泰安路桥公司与每个班组签订协议,其中一支施工班组负责人王阔太雇佣项目当地农民工具体施工(除本班组外,其余班组人员工资已落实)。依据泰安路桥公司与王阔太签订协议内容,要求在支付进度款以前必须提供民工工资发放记录。王阔太依协议提供发放记录后,泰安路桥按进度转给王阔太所在班组现金2万元,实际王阔太未支付农民工工资,且在工程未完工情况下私自撤离施工现场。项目部发现情况后,立即责令泰安路桥公司对该施工班组拖欠当地房租,水电费,工人工资等问题进行调查统计,通过王阔太施工班组确认各项费用,其中拖欠当地农民工工资共计33600元,2018年11月24日,分包方项目部与当地农民工代表赵恩沟通,支付农民工工资2万元整,其余13600元依据工程施工协议第10条工程款拨付与结算内容,待工程完工后,对工程量及施工质量验收确认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因此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