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目前南阳有很多小区都是直接支付宝给供电局交电费,但是福成金色嘉园一直都是物业代收电费。我们觉得物业代收电费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和不合理,想咨询一下什么时候我们也可以直接在网上给供电局交电费?
《供电营业规则》第十七条规定:“非电网供电主体对具备表计条件的终端用户,应当按照政府规定的电价政策执行,不得在终端用户的电费中加收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本条所指非电网供电,是指在公用供电设施已到达的地
区,非电网供电主体将用电地址内配用电设施向供电企业申
请整体报装并建立供用电关系,再由其通过内部配电设施向
内部终端用户供电的情形”。
“居民住宅小区内部终端用户有独立产权,但建设开发单位向供电企业申请整体报装,建立供用电关系,并装设内部表计,向终端用户提供抄表、收费等服务”,此情况属于常见的非电网供情形。因金色嘉园小区开发商向供电公司申请用电时为整体报装,未向供电公司提出抄表到户以及按照一户一表标准,故按照供用电合同产权划分,该小区用电由物业公司自行管理。
如用户有移交意愿、希望供电公司抄表到户,建设项目应按规定取得有关审批、核准和验收手续,具备一户一表报装的基本条件。同时,经消防部门验收通过,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在此基础上,由小区电力设施产权人(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向供电公司提出“自愿资产移交申请”,供电公司受理后,告知符合接收条件应达到的建设标准,小区电力设施产权人按照现行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及技术标准组织施工改造。改造完成经供电公司竣工检验合格后,双方签订资产移交协议,供电公司直接供电、抄表、收费、服务到户,执行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服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