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高新区南泰西路的丰源机电公司,有两幢住宅楼,以前住户用水是公司自备井,年前响应政府号召,填封自备井,改市政自来水供水,改造后虽然住户和公司按了两块表,但据说住户水费也按非居民用水收取,请问:这合理吗?我们不是居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