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本人于2022年11月9号之前就已经向南阳联通公司反馈被其手机号码为19103777737的业务员恶意欺骗办理所谓的靓号协议,南阳联通公司于2023年11月份回复本人该业务员已离职无法当面给予说法,本人要求南阳联通拿出该业务员在2022年11月9日前离职的证明,否则本人有理由怀疑南阳联通故意包庇该业务员,默许基层业务人员可以以欺骗的手段办理业务;二是:本人从未对南阳联通任何业务有质疑,只是作为南阳联通在业务办理的时候有责任和义务为用户讲解清楚,而非虚假宣传,同时本人也因是信任南阳联通公司才听从业务人员的说辞,若因信任就活该被欺骗,那么请南阳联通告知本人我国的道德体系建设工作中信任一款是在南阳联通形同虚设吗?三是本人多次强调协议重要内容非本人填写,本人愿意配合南阳联通公司对当时的协议进行字迹鉴定,而南阳联通一直回复协议没问题,请问双方都未在场的情况下,南阳联通单方面说协议无问题有何凭证?本人要求南阳联通公司专人负责联系本人,一同到司法机构对字迹进行鉴定;四是:本人保留有当时质问该业务员的微信截屏及电话录音,及联通公司人员说本人未细看协议被骗正常推卸责任的电话录音;五是:请南阳联通给予本人正面回复,以出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态度处理该事件,而非推诿扯皮,浪费公共资源,本人将维权到底,直至问题解决。
网友您好,13271375777于2021年9月办理入网,属靓号,月承诺通信费300元,协议期20年,客户签订有靓号协议,为客户本人签字,其中关于承诺通信费额度和协议期限的内容是手工填写,与其他内容明显区别,醒目突出,且有手持证件及协议拍照,说明客户对相关内容是清楚、自愿的,协议真实、有效,具备法律效力,不存在所述“用欺骗的手段办理靓号协议”情况,建议客户继续履行协议。感谢您对联通公司的关心与支持月承诺通信费300元,协议期20年,客户签订有靓号协议,为客户本人签字,其中关于承诺通信费额度和协议期限的内容是手工填写,与其他内容明显区别,醒目突出,且有手持证件及协议拍照,说明客户对相关内容是清楚、自愿的,协议真实、有效,具备法律效力,不存在所述“用欺骗的手段办理靓号协议”情况,建议客户继续履行协议。感谢您对联通公司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