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规改制 违反国办发〔2018〕42号文件,违规对南阳医专生活服务中心进行改制。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对“僵尸企业”等不具备持续经营条件的企业,依法依规清理关闭,对承担后勤服务等企业保留管理。生活服务中心按照宛医专校〔2012〕42号文件,承包学校物业、安保等业务,显然不符合清理关闭条件,应保留管理。南阳医专校党委在未经集体企业职工大会表决同意情况下,对生活服务中心进行改制(宛医专校字〔2012〕19号),到目前又准备注销企业,把中心70名企业职工安置到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且所有人员的工资待遇社保基数降低,该行为违反《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规定。 2.违规引进第三方物业公司 目前中心仍处于改制期间,所有资产及主营业务应禁止移交。而南阳医专于2025年3月引进物业公司,费用每年486.31万元。物业公司进驻后,37名企业职工工资由学校承担每年约300万元,且每年仍需支出物业费用,临时用工人员几乎为原班人员,物业公司只派驻学校几名经理,所用清扫工具、垃圾车、洒水车等均为中心原有资产,所用办公用房为学校办公用房,造成国有资产被侵占、流失。在全国厉行节约开支、学校经费异常紧张的情况下,校党委毅然决定把物业委托给第三方,预计造成每年经费支出增加约300多万元。涉嫌利益输送和浪费国家资财,希望相关部门进一步查证。 3.望领导能够惩治违规,查处违法行为,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杜绝国有资产流失,合理合规进行改制。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学校高度重视,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原生活服务中心为我校所属企业,2025年5月,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0〕40号)要求,我校对原生活服务中心依法进行了改制。在人员安置方面,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保障职工工资发放渠道与社会保险的顺利接续,学校经慎重研究,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将原生活服务中心职工妥善安排至学校相关部门,确保了职工就业稳定和基本权益。
为保障学校后勤服务工作,在市财政部门监督下,学校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引进了第三方物业公司,整个流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存在违规行为。
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