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庄村村委副主任、副支书、村会计兼七组的包村干部王佰生主管邢庄村土地确权工作,为贪占我和我母亲的绿化林地补贴款,利用主管土地确权工作的职务之便,指使他人暗箱操作、偷梁换柱,私下里编造虚假公示表、冒充我签署了虚假的调查表、承包合同、无异议声明书等资料,用这些漏洞百出、时间前后颠倒、逻辑混乱不堪、程序违法违规的资料,骗取宛城区政府和宛城区农业局为其颁发了055351号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将我和我母亲的编号为00071的“旗地”登记在他的名下。 我和弟弟王佰林于2017年春季开始多次向邢庄村委、溧河乡政府及宛城区农业局反映此事,希望通过政府部门的协调与王佰生协商解决问题,但是王伯生拒不相见,经村委干部多次邀约,王佰生仍然态度强硬。不仅如此,王佰生还四处放话,其中不乏威胁的话语,声称要让我弟弟王佰林不能再继续担任邢庄村供水站的管理人,要将我弟弟王佰林从邢庄村赶出去,还扬言要让我们从此以后在邢庄村有家不能回! 因此事迟迟不能解决,我们只好向上级领导如实反映这一情况,请求上级领导关注解决。我们已经从多个渠道,收集了十分齐全的证据,一方面能够证明编号00071的“旗地”是我们的承包地,另一方面能够证明王佰生主导的土地确权违法违规、以权谋私。 王佰生利用职务之便,严重歪曲事实、颠倒黑白,工作过程不公开不透明,暗箱操作,大肆以权谋私,为一己私利强行将属于我们的承包地确权登记在他的名下,使他家现在实际占有的耕地面积远远超出了应有的耕地面积,而且他还贪占了我们应得的绿化林地补偿款三年合计近两万元,王佰生的所作为已经涉嫌职务犯罪,我们恳请上级领导安排纪检监察部门深入调查王佰生的违法犯罪事实,在调查过程中,我们愿意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发动群众收集提供王佰生更多的违法犯罪证据,使王佰生依法受到应有的制裁,还广大农民群众以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