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政府回复:
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问题区农机局成立了专项调查组进驻农机局展开调查。
经查,宛城区农机校是区农机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承担全区农业机械公益性培训服务事业,现有教职工22人,其中全供人员7人,自收自支人员15人(2人自愿不参加社保,其余13人参加了单位社保)。2018年全年13名自收自支人员需由农机校承担医保金37921.88元,养老金及职业年金177009.84元,共计214931.72元。依据农业部及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区农机校自成立以来至2016年一直开展农机培训服务并收取物价部门核定的培训费,用于培训办公开支和自收自支人员各项经费开支。
2002年区事业单位陆续实行社保、医保制度以来,区农机校收取的培训费上缴区财局,用于自收自支人员工资、养老及医保金等。2002——2018年账务情况核查结果:
(一) 2002——2016年各项培训费收入全部上缴区财局。
(二)2017年区财局不再提供财政发票,按照省、市农机局文件精神,农机校不再收取培训费,故本年度培训费为0,其它收入为0。
(三)2018年农机校收入老校区土地收益金70000元,并已上缴区财局。截止2018年12月31日除去正常开支,账户结余资金59808元。
(四)按照河南省农机局文件要求,农机培训实行社会化,2017年成立了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为民办非企性质,培训收入用于培训办公开支、在岗自收自支人员工资及缴纳自收自支人员“三金”。2017年成立至今截止2018年12月31日除去正常开支账户结余资金78714元。拟全部做为2018年自收自支人员养老金补助。
2002年以前大部分自收自支人员采取谁收费谁有业绩,谁发工资的绩效考核办法,后来基本处于完全待岗状态。
2002年开始是鼓励缴费,自愿参加单位社保,随后又办理了医保金,自愿办理,由于自收自支人员多、收入少,承担不了全部费用,2002年至2016采取养老金年定补措施,其中2002——2014年定补每人1000元,2015年定补2500元,2016年定补2000元,2017年每人补助50%,约7000元左右,在岗自收自支人员酌情补助,医保金按比例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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