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院一号位于范蠡路与邓禹路交叉口,我们广大业主当时以商品房的较高价格买了房,但现在房管局公示说是安置房。请区政府为民做主,敦促开发商补交土地出让金,履行当初的商品房承诺。我们已多次上访,别让我们被逼再上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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