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黄台岗镇某镇领导干部(李明栓)驾驶公车肇事逃逸[编号:673818]

  周镇中 留言    2019-03-15 16:46:16

  3月9日(星期六)黄台岗镇党政办副主任李明栓驾驶公车(豫R09536)前往禹王街赶庙会,晚上醉酒后约7:30分在返回途经李刚村时撞到一散步村民,肇事后没有减速肇事逃逸,后通过监控发现肇事过程,到目前政府及公安机关并未处理,黄台岗镇党政办副主任李明栓区里、市里都有关系,还扬言撞死你们一家都能摆平!我们已无路可走!希望市长收到此信彻底查清事实,树立人民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还我们一家个公道,请领导们秉公办案!当下受害人还在医院治病,如果再没有人管我们一家去北京告状!讨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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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区政府回复:
  经核实,目前,公安机关已介入,我区已责成黄台岗镇政府全力配合调查。感谢您对留言板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