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我补偿款[编号:674379]

  郭建 留言    2019-03-30 22:44:05

  我是鑫悦汽车美容装饰店的法人郭建,店面位于孔明路西侧市质监站倍隔墙,2013年12月至2018年10月5日合法经营。2018年9月中旬接到仲景办事处一高南储备地征迁指挥部通知店面征迁并上交营业执照。我积极配合腾空店面,10月5日按计划拆迁。陈鹏社区书记张顺现场办公,询问商户补偿款何时发放,需要一个月。同时与积极与房东丁峰协商赔偿事宜!补偿款一拖再拖有四个月,房东丁峰说没有,去陈鹏社区多次找张书记协调,张书记管不了,不让找他。无奈去仲景办事处征收办,工作人员刚开始说没有补偿,我非常失落!汽车美容行业经营成本高利润薄,家里经济困难,指望着补偿,再借点钱继续创业,这个结局如晴天霹雳万念俱灰!但是我还是想政府相信党不会辜负一个积极向上靠汗水改变的命运的人,上天也不会辜负我!,从仲景征收办出来,看着办事处张灯结彩迎接春节,我信心倍增直接去了信访办,我要上访!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勉强受理,这一天是19年2月13日!15日征收办电话回复,按照营业面积150每平方补偿,已经补偿给房东丁峰了,让我去找丁峰要!于是找房东,房东东推西扯就是死活不给,就退了三个月的房租。到现在我没有拿到补偿款,打工养家,看着店里拉回家的工具,我要东山再起,希望党和政府给我机会!1.我的营业执照,t停产停业补助住应该给我2征收办工作人员不作为3补偿款被冒领拿不到,征收办无动于衷!寒心啊,请领导给我做主,追回补偿款!谢谢

  已回复
宛城区政府回复:
  

网友您好!经仲景办事处调查,现回复如下:

办事处及社区在征收及补偿款的发放中均按照相关文件政策及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的进行。补偿款的发放对象是针对土地拥有者即被征收对象,故不存在补偿款被冒领的问题。因现房屋已征收,关于租户赔偿属于租户和土地拥有者个人行为,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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