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农民工讨要工资[编号:674803]

  陈国林 留言    2019-04-10 16:38:53

  我叫陈国林,60岁,方城县赵河镇吴楼村人,于2017年10月24日与其他九名农民工到宛城区汉冢乡云朝寺天式殿项目工地做工,与工头孙振贤(湖北楚风园林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法定代表人 电话:18637786708)约定工资按日计算,农历年放假前结清,工资数额为220元\天, 工作从2017年10月24日下午开始,于2018年2月6日下午放假时止,到现在仍拖欠工资21100元。我三个孩子都在上学,急需用钱,屡要不给,我们一家五张嘴等着这些钱度日,我们农民工是弱势群体,维权到哪儿,哪儿推诿,实在走投无路,迫切希望市长您能从百忙中抽出时间,可怜可怜我们农民工,帮我讨回工钱。我的电话:15518999791

  已回复
宛城区政府回复:
  

网友您好!经宛城区人社局调查现就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2017年10月,湖北楚风园林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在宛城区汉冢乡云朝寺天式殿项目施工时招用您为技术员,修建期间因为工程质量问题,您与该公司发生纠纷。目前您已到卧龙区法院提起诉讼,卧龙区法院将于2019年4月24日开庭。

感谢您对留言板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