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红泥湾镇村民,被鉴定为四级残疾。同等条件下同村的人领到了2018年的1800元的补贴。但我们的上报材料被镇干部漏报,致使无法领取。家属于2018年腊月二十六和二十八日两次去找到镇综治办主任唐某,但该干部态度蛮横,推诿扯皮,拒不办理。腊月二十九我们又和他通电话,希望他能找领导谐调此事,但此人始终说话恶劣,不管此事。不知此事应该怎么办?应该谁负责?
网友您好!经宛城区红泥湾镇政府调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反映人为李某(男)亲属,其所说的补贴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奖监护奖励。
李某亲属分别于2019年1月31日、2月2日先后两次到红泥湾镇综治办,要求享受有奖监护奖励,通过查询,李某并未在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
按照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有奖监护和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宛政办〔2017〕63号)(以下简称《通知》)第四条之规定:“‘有奖监护’管理对象为录入公安系统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的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危险性评估在3级以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李某不符合领取有奖监护的条件。
按照《通知》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公安部门负责排查患者的相关信息,对摸排出的信息和卫生计生部门交换的信息进行认真甄别,对符合录入条件的三级以上精神障碍信息及时录入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镇综治办人员反复解释,需要先到红泥湾公安局分局进行录入系统,之后才能享受有奖监护。
2月3日,李某亲属给综治办庞主任打电话,要求必须给他解决2018年的有奖监护资金。答复其不符合政策,必须录入公安系统才能享受有奖监护。
2月25日上午,红泥湾公安分局向镇综治办传来信息,李某于当日录入全国重性精神病系统。按照《通知》规定,李某监护人应依照申报流程,经乡镇审核,综治、公安、民政、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共同认定后,报县(区)综治办审批发放2019年监护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