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好,我是南阳宛城区红社路口xx村村民, 我要举报官商勾结非法侵占我处土地30亩地一事。 2年前,村干部以农村合作社名义与我协商要收我 手里的土地,当时允诺建成后每年分红,并给予我 补偿,承诺安排我就业等。今各承诺未兑现,原来的合作社 变为了嘉利达包装有限公司。特此,我要求 1 应将当初的补偿款,分红等兑现 2 嘉利达这种行为已涉嫌严重违法侵占 ,希望有关部门处理。 3 部分村民已无土地,无土地意味着无收入,望处理。 4 嘉利达包装建成之后,并没有给我们带来好处,相反向周围 正常耕种土地排放了很多污水,制造了噪音,让附近村民苦不堪言,投诉无门。 5 我们只希望要回我们的土地好耕种,而不是莫名其妙的被侵占!!!! 6 此土地打着扶贫合作社的名义,现已变为个人谋私利的工具,坑苦了我们老百姓! 特此,希望领导重视并处理!
网友您好,经红泥湾镇政府调查核实,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南阳市嘉利达纸品包装有限公司占地13.5亩,系新泉村11组程姓兄弟二人承包地,分家后归其中一家所有,不存在占用第三人土地和补偿款问题。
2、南阳市嘉利达公司纸箱生产项目总投资5198万元,经《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豫宛宛城制造【2017】07010号)备案,经南阳市宛城区国土资源局认定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南阳市宛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南阳市嘉利达制品包装有限公司纸箱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宛区环审【2017】24号)审查通过,不存在违规占地情况。
3、经核实,确实存在部分人员没有土地情况。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新泉村的土地承包期为1998年至2038年,在此30年期间实行“添人不添地,去人不去地”。
4、南阳市嘉利达公司纸箱生产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机械噪音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3271-20114)中2类标准执行。
5、该企业是宛城区申报的南阳市返乡下乡创业助力脱贫攻坚优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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