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原平安居的住户,2014年4月8日,因农运会项目,我的房子被宛城区汉冶办事处,不公平不公开不公正的拆迁,拆迁时汉冶办事处信誓旦旦说两年内一定可以住上房子,回迁,如果三年不能回迁,从第37个月开始每月每平方12元开始发放安置费,从2017年2月份开始,我们多次到汉冶办事处解决安置费问题,刚开始汉冶办事处一直推委,现在他们居然说安置费不会给我们的,我们又到宛城区信访办,信访办说我们的事情他们管不了,让另找其他途径解决,我们也去过宛城区房屋征收办,房屋征收办的办事人员说没有我们的档案,所以安置费他们也不管,我现在真的不知道还有没有地方可以管一管我们的这个事情,现在房租很贵,房子更贵,我们一家处在租不起房,更买不起房的地步,请领导给我们做主,帮我们解决安置费和房子,让我们一家早日结束租房的苦日子! 请领导帮忙解决 1安置费一周内发放 2请查一下宛城区房屋征收办为什么不给我们建档 3要求兑换安置房
网友您好!经汉冶办事处和住建局调查,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平安居”小区3-6层的24户为违法违建房屋,不属于合法房产。但是本着“尊重事实,妥善安置,照顾解决”的原则,经新闻中心以西区域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和涉迁群众双方多次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是由政府在新闻中心以西城改项目安置区内为上述24户每户解决一套80平方米的住房。二是该24户不再享受临安置补助费、生活补助费、搬迁补助费、搬迁奖励及延时过渡费。三是在该项目区域安置房屋建成之后,按照签订协议的编号先后顺序正式签订房屋产权调换协议,按协议号顺序进行安置。3-6层24户分别与政府签订了宛城区汉冶办事处老庄社区城中村改造协议书,编号分别为老庄三期(一)517-13号至517-36号。
“平安居”违法建筑24户的延时过渡费问题,办事处也多次与金苑公司对接,要求按照其承诺按时发放,但是金苑公司表示,如果政府不把安置区内的44.455亩林地顺利征收移交给他们公司,他们也不愿意承担延时过渡费的发放任务。市、区政府已成立涉农运后续工作组,加快三期一安置区域内市林科所44.455亩林地的征收工作,便于下步尽快安置剩余遗留户。
关于建档问题,当时新闻中心以西区域城中村改造工作指挥部定性为小产权房屋,依据该区域安置补偿政策,一、二层予以置换,三层及以上仅给予货币补偿。随后平安居作为遗留交由汉冶街道办事处牵头处置,区征收办未参与处置,所以没有平安居安置补偿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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