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独山大道“玉龙苑”小区内,多处物业用房系违建,公共区域擅自、违规划分、出租车位,经向区住建,城管,办事处等部门反应,均称无权管辖。请予以关注,督办。
网友您好!经宛城区住建局实地查看了解,玉龙苑小区为宛城区检察院干警定向开发小区,于2008年12月交房,目前只有一栋物业服务用房在小区东南角,该栋楼一直作为物业用房用于为业主服务及物业办公使用。小区地面12号楼南有40余个车位,该车位物业公司出租给业主使用。感谢您对留言板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