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市委、市政府领导给我们普通老百姓提供恁好一个平台,让我们老百姓有了与领导反应民意诉说心声的地方。 我反应的问题是:我《开恳的三亩左右荒地被征收,十几年末得到补尝款》。昨天(5月21日下午村、镇里与村回复的是:一、八十年初开的荒地没有经村组的同意属于村集体;二、在2010年征地时补尝款已分给有户口的全组人;三、村、组已与我本人勾通丶解释过此事。 我的申诉为:一、我开恳的荒地近三十年来村、组在我种植时并没有提出异议,土地性质是集体所有,有了征地补尝为啥又说没有同意;二,我们组征用的100多亩地是南水北调移民来之前分的钱,我这三亩多荒地是后来移民做为公共墓地征用的,后来我们组任何人也没有分得一分钱。他们讲分给全组人啦,也没有证具,更没有公示,怎么证明分给组人啦!三、他们讲已与我本人勾通、解释过,五月二号我留言至今没有接到任何人的电话、信息与当面交谈。 最后请市领导关注此事,给我一个申辩的机会,给我一个说法,也给我们全组人一个说法。千恩万谢!
网友您好!经高庙镇政府调查,在80年代典宝村村民李成来在未取得典宝村三组同意的情形下,在典宝村东南方向老砖窑厂开荒土地3.5亩地自己种植,该土地属于组集体所有。2010年南水北调移民搬迁到高庙镇东湾村,当时征用典宝村全村土地500多亩,典宝村3组128.42亩集体土地也在征用范围,被征用的土地补偿款经公示后已按照户籍人口均分到人且李先生已收到应得的土地补偿款。镇政府已责成村干部与李先生联系并解释说明此事。感谢您对留言板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