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任磊、吴兵、张金聚(此三人分别因非法拘禁被被判处有期徒刑数年)等人胁迫我写下借任磊65万元的借条,并以此为借口,先后敲诈勒索我支付所谓的借款利息36.2万元,并多次对我非法囚禁在南阳市宛城区新华东路中级法院对面中奇花园家中,使我的身心严重受到摧残。宛城区法院法官吴迅风凭借此借条(吴兵等黑恶势力又进行了伪造加工)判决我给吴兵等黑恶势力还本付息。之后,执行局法官徐存军等人拿着2017年的判决书、2015年一个曾经存在的物业公司出具的房主是杨明臣的证明对房子进行了查封,真实贻笑大方啊!白河法庭法官张治菊等根据此物业公司出具的证明就维持了查封判决!二审中,中级法院法官李郧钦执意做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依然维持了原判!综上种种行为,黑恶势力太强大,保护伞太强大,保护网强大,一个伪造的借条,一个物业公司出具的证明,就能让黑恶势力一而再、再而三的胜诉!还有公理吗?还有法律吗?活生生的践踏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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