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政府拖欠拆迁安置费两年,拆迁户百姓合法权益谁来保护[编号:677312]

  杨文强 留言    2019-06-04 13:07:27

  尊敬的市领导: 你好。我是一名南阳市的普通老百姓。2014年9月底,宛城区东关街道办的工作人员联系我,说市里进行内河改造,我盐庄的房子位于温凉河改造项目区域,需要拆迁,动员我签订拆迁协议,为响应政府号召,我是第一批主动与政府签订拆迁协议的居民之一。拆迁协议明确说明:安置房过渡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按36个月计算,每月8元/平米,超期按双倍支付。但自2017年超期之后,不但没有如期搬入承诺的安置房,安置费至今一分钱都没有发,更别提双倍支付了。我本人多次去找街道办或者下属的汉冶社区询问无果,在街道办我也碰上了其他拆迁户,人家说人家的安置费政府给到了2018年底,而且是双倍支付。我想请求市领导为我做主,把拖欠的安置费发给我们老百姓,也想问问为啥一个温凉河改造项目,都是安置在美丽之都,拆迁安置费为啥不一致发放,有些社区都发到18年底了,我所在的汉冶社区17年超期以后发了一个月就停发了,至今一分钱安置费都没收到。答应我们老百姓的安置房啥时候能住上,有没有个明确的截止时间?

  已回复
宛城区政府回复:
  

网友您好!经汉冶办事处调查,该反映人所在的拆迁安置项目由锦寓置业承建,过渡费发放至2017年10月。2018年7月,由于南阳锦寓置业有限公司与郑州通利公司的债务纠纷,南阳市房管局停止了南阳锦寓置业有限公司的一切网签及备案业务,致使南阳锦寓置业有限公司一切项目及业务处于停滞和瘫痪。双方纠纷正在法律诉讼中。目前,市、区政府正积极督促和帮助企业尽快解决诉讼纠纷,使企业能正常运行,拆迁和建设再次启动。感谢您对留言板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