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宛城区红泥湾镇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我夫妻二人于2017年,发生交通事故。我老公抢救后植物人五个月后死亡。我车祸后遗症,一条腿走路残疾,脑子智力反应力下降。并患有肝硬化晚期疾病。家中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一个10岁,一个12岁。我于2017年12月于肇事者打官司,至今两年多了,一审二审早已判定肇事者向我赔偿医疗及损失费等。可是对方一直逍遥法外,不露面,执行厅也已结案,已找不到对方而结束停案。我们已去对方家里多次,均家里无人,从他邻居处打听出肇事者去了南方打工,但是具体城市无人知道。肇事者事发是是一名教练,难道因为他有人就可以逃脱法律吗?我们好好的一个家庭一死一残,肇事者却可以逍遥法外,我希望法律可以给些帮忙。可怜我死去的老公,和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因我身体差已手术三次了,身体一直靠大量药物维持,因无劳动能力,医药费一直靠亲戚救济,两年前车祸时的借的医疗费至今没还上,现在旧账加新账,希望在我有生之年可以寻求到帮忙,可以追到赔偿款,还于亲戚朋友所借的钱,我更相信国家的法律是光明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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