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格式协议文本只涉及补偿方式,并未约定补偿款项到位时间以及履行方式。反倒是将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乙方(被征收人)必须在7日内搬迁完毕规定的很详细。 2、两份协议文本在被征收人签字以后均被收回,理由是需要领导签字。合同订立过程中留下被征收方当事人笔迹和指印,然而合同并没有完成签订,如果合同内容被人改动,这个责任政府是否承担。 3、协议还没有履行,补偿款项根本没有到位,办事人员不做任何解释,收走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要求被征收人签收款条。此行为是否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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