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4.10月份.在龙达新天地为了孩子上学预付10万买了一套公寓房子.今年3月份去交剩下的10万尾款.被告知我没有及时补交尾款.已经登报说明.收回该房产.售房部建议我退款.退我10万预付款.退款申请也提交了.到现在龙达地产拖着不退我预付款10万.一个地产开发商.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欺负老百姓.希望政府为我做主要回我的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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