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社保补助[编号:766566]

  杨漾 留言    2024-08-22 17:51:32

  我爷爷是宛城区栗河乡郭店村张庄的,今年60多了,我看新闻被征地后的农民人,耕地低于0.3亩的有养老保险社保补助,张庄地被征收后,人均耕地少于0.3亩,我爷爷符合这个政策,想问应该给他补贴多少养老社保。这个钱啥时候能发下来,是直接发还是需要审批。

  已回复
宛城区政府回复: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问题,宛城区高度重视,迅速安排溧河办调查了解,经调查关于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按照《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阳市财政局、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实施办法》(宛人社〔2020〕12号)、《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宛城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宛区政办〔2021〕18号)要求,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被征地农民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合法权益。根据已经接到的工作安排,2008年以来、家庭承包土地被依法统一征收的,根据地片以及征收时间的不同,按照不同的标准由区政府足额筹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后被征地基本养老保险 补贴对象由“村级初审、乡镇复审、县级联审”三个环节,最终由县级社保部门对补贴对象的人员信息、参保状态和补贴金额进行核实、比对,确定补贴对象名单,发放方式有两种:一是已领取养老待遇等情况,可由县级财政部门进行一次性支付;二是处于养老保险缴费期等情况的,由县级社保部门将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计入其个人社保账户,待其到龄申请养老待遇时,此部分养老补贴将合并其账户,跟随养老金以每月领取方式发放。综上所述,反映人提出的问题,需根据其实际征地项目、征地时间等作出最终解决。如仍有疑问,请前往溧河街道党群服务大厅咨询。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