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违约拒不退租大象找房作为不作为[编号:766772]

  刘洋 留言    2024-08-26 18:58:40

  2024年8月21日,上午八点在大象找房南航店内与房东刘学梅、中介黄兰英签订合同。房屋坐落于三杰六号公寓4栋3单元602室。当天我就要求她维修燃气灶和插座,直到今天26日都未维修。当天还有卧室空调无法使用。房东要求我只用客厅的空调。24日我去打扫房间发现客厅空调制冷不足,近日天气也很炎热,根本不能住。 合同也写明“甲方应两日内维修”,到今天已经远超两日,25日晚我与房东刘学梅电话协商,我提出我找人维修她付款也被拒绝,违反了合同中的“逾期不维修,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且房东放言:“再等两天,也是如此”,态度坚决不给我维修。 我认为房东违约。我要求解约并返还我650元押金、1950元三个月房租、168元四个月的物业费。但,房东一直不回复、不出现,我联系不上她。通过中介借口称,房东不在本地、中介没有责任。且侮辱我。态度恶劣,简直流氓!后与房东电话,房东在电话中对我大肆辱骂!我想请求政府机关介入,调解让她能还我钱,共计2768元。如果能还我中介费300元就更好了。 我刚毕业,也刚回来南阳工作,这些钱对我来说已经是很大一笔钱了,非常期望政府能帮我要回来。感谢!

  已回复
宛城区政府回复: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问题,宛城区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区住建局调查了解,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大象找房南航店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该企业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质量。针对该投诉问题,该企业负责人积极的与房东协调,经协调,房东同意退三个月的租金,四个月的物业费用,押金不退,投诉人同意该解决方案。工作人员于2024年8月28日9点23分对投诉人进行了回访得知,房东已将承诺费用退回,该问题已解决。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