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已交房非业主原因业主不能正常收房谁来管?[编号:766851]

  郑先生 留言    2024-08-28 16:42:12

  我是温凉河改造红卫村的被拆迁户,2013年开始搬迁,经过漫长的10年等待,2023年10月终于通知交房,在我去领钥匙时,却又有了新的烦恼,没能顺利收房。事情是这样的:拆迁签合同时选的楼层是33层,楼总高为34层,然而交房时33层变成了顶楼,34层没有盖,这让我难以接受,在交房前没有任何人通知或提前告知我33层变成顶楼,当时选33楼就是想着不要顶楼的,现在变成顶楼,无论从价位或其它方面都不占优势,我不能接受,造成现在我没有办法收房,导致现在我一直还在租房住,我的损失谁来承担?请领导给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

  已回复
宛城区政府回复: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问题,宛城区高度重视,迅速安排东关办调查了解,经调查温凉河丝钉厂安置区在2013年征迁时,安置房预设计方案为34层,按照规划部门楼层限高相关规定,原设计方案层高34层审批未通过,后将层高变更为33层。在交房时办事处工作人员多次与投诉人沟通,可以调换与应置换面积相应的房源。但投诉人不同意一直未领房。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