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领导,我是王府村的拆迁户,经过十几年的等待终于通知选房,但在快要交房的时候却通知要交纳燃气暖气初装费,燃气暖气初装费每户高达快一万的费用,河南省人民政府文件明文规定不收取燃气暖气初装费。希望领导能及时调查处理。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问题,宛城区高度重视,迅速安排仲景办调查了解,经调查根据《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2021年3月1日后新建项目涉及的上述费用统一纳入土地开发支出或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向用户另外收取。但该项目安置房与商品房混建,所以各种配置都相同,但是燃气、暖气施工需成本,此项费用在商品房中已进入成本,但对于安置房却无法进入成本(安置房无销售),公司对安置房收取此项费用是为冲抵施工成本,未增加任何费用。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